有份额的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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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有份额的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有份额的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以及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 能否强制执行共有房产中其中一个共有人的份额
  • 2、判决书上只有份额如何执行

能否强制执行共有房产中其中一个共有人的份额

现在的人法律意识都很强,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会主动寻求诉讼的救济,但是现在司法还有执行难问题,在胜诉之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能否强制执行共有房产中其中一个共有人的份额?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 能否强制执行共有房产中其中一个共有人的份额
可以。执行 在告知共有人有权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者提出析产诉讼后,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则执行 可以继续推进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 关于人民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 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 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 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 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二、强制执行如何进行
申请人申请执行后, 将执行工作交由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根据判决、裁决的内容,选择强制执行的手段,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之后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程序,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等,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案外人、当事人对于被执行的标的财产有异议,认为与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向 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应当通知共有人及时分割财产,对于未及时分割的可以强制执行。

判决书上只有份额如何执行

判决书上只有份额的执行情况如下:
1、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 根据判决的房产份额分割处理;
2、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的,共同持有;
3、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4、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5、只要判决书确定有当事人的份额,而房产证上还没有当事人的名字: 仅判决继承份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内容受限,可以申请加当事人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The End

发布于:2023-08-2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网络百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